如何处理未正常使用的农业设施用地?

未正常使用的农业设施用地需依法处理。依据《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》,未破坏且易于复垦的农业设施用地,可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,否则需转用审批。若不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土地资源浪费,甚至面临法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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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正常使用农业地需处理。操作如下:1.检查土地状况,未破坏且易复垦的,进行复垦;2.若需改变用途,向相关部门提交转用申请,办理审批手续;3.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,向市、县政府申请,经审批后报省级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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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未正常使用的农业设施用地,常见方式有复垦、转用或备案。若土地未破坏且易复垦,应优先复垦;若需改变用途,则依法办理转用审批;若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,则向市、县政府申请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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